两个债权案子同时开庭,走的是简易程序,现在一个判了一个未判,未判那个己超过了3个月了,法官可以一个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4 21:25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4-04 12:56
两个债权案子同时开庭,走的是简易程序,现在一个判了一个未判,未判那个己超过了3个月了,法官可以一个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4-04 13:27
如果案件已经超过三个月,那应该就不属于简易程序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同时,法院会案情的具体情况,变更审理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同时,法院会案情的具体情况,变更审理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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