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准备贷款买房,想选择公积金贷款比较优惠,售楼人员告诉我我的公积金系数不够贷款最高40W,让我选择用工资贷的这种方法,但是我的工资不够,售楼人员告诉我需要每月公司流水单上工资那一项是工资两个字,并且每月做到八千左右,请问我可以找会计每月把自己的钱给他让他帮我以工资的名义发到我的工资卡里吗,税费我自己出,谁这样做过,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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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贷款及工资财务问题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0 09:13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4-10 06:0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4-10 07:47
你的办法是不行的。可行的简单办法如下:
第一种办法,告诉售楼人员你们公司工资是发现金的,不通过银行代发,然后让你公司财务给你做最近几个月的工资条,当然把金额做到足够你的需要的金额,例如你月供3000,月工资要做到6000以上,然后工资条上盖财务章。
第二种办法,多少一些首付,减少贷款金额,然后也许银行流水金额就够了。
第三种办法,尽量放长贷款年限,降低月供。
第四种办法,增加你父母或其他亲属为共同发款人。加上他们的收入证明。
第一种办法,告诉售楼人员你们公司工资是发现金的,不通过银行代发,然后让你公司财务给你做最近几个月的工资条,当然把金额做到足够你的需要的金额,例如你月供3000,月工资要做到6000以上,然后工资条上盖财务章。
第二种办法,多少一些首付,减少贷款金额,然后也许银行流水金额就够了。
第三种办法,尽量放长贷款年限,降低月供。
第四种办法,增加你父母或其他亲属为共同发款人。加上他们的收入证明。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4-10 08:19
请问公积金贷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都需要哪里开什么证明?谢谢。
你这个应该是地方的税收政策,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法规里没有,比较接近的是天津地税出的《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仅供参考:
各地方税务分局:
为便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实施办法》(市政府1998年8月11日4号令)的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从每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但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其他形式的住房贷款(如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 各单位财会部门在每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个人,须要求其提供上一月份天津市建设银行各区县支行加盖现金收讫章的《天津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不定期还款书》或《职工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查询单》原件,作为抵减个人所得税的凭证,财会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此凭证,并在每月申报纳税时附上述凭证复印件。各地税分局严格审核上述凭证,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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