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男方想和女方离婚,户口不在一处,现在法院要求女方的户籍证明,以证明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3 12:49
- 提问者网友:抽煙菂渘情少年
- 2021-04-22 16:05
但是男方开不开证明来,居委会,派出所都不给开,没有女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详细地址,和补开的结婚证明和男方身份证,怎么办呢,法院才能受理?望赐教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4-22 17:34
我和你一样,我就开到了。你去女方那边居委会拿她的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我都离了。还有女方现在不是孕期哺乳期,或生病。是可以离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4-22 18:20
夫妻二人住的地方可以算女方的经常居住地吧。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按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男方需要证明女方在某一地方居住满一年,就可以像该地区法院起诉离婚。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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