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工伤已经20年了,现在企业正在破产,没有申请工伤签定,有补偿吗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5 03:23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3-14 09:30
你好,我现在住的单位集体宿舍,已经住了30多年了,由于在工作期间眼睛受伤,已经20多年了,当时不懂法,也没去做签定,所以生活很穷,没有钱买房,现在一家三辈还在集体宿舍里住着,宿舍已经是危房,现在企业也在宣布破产,法院要求我们搬出去住。我们没有自己的住房,也没钱买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解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3-14 10:39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3-14 10:58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申请地点:当地的人力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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