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让走 怎么办?
答案:4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8 10:10
- 提问者网友:最美的风景
- 2021-01-27 22:28
你好 我今年17岁刚出来打工为人处事也不懂就找 了一厂在一门厂企业学徒做了70天当初领导跟我 说要学三个月工资才能和老员工平分我第一个月 上了26天也才1700应工作太累工资也低我就提出 辞职可领导非要我在做一个月。公司这样做对嘛 ?领导说的学三个月是试用期嘛? 很想回家 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1-27 23:55
1、正常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正式工,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离职,到了三十天后就可以走人了,不管单位让不让你走,你都可以走了;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即可。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这些情况,只要单位存在其中之一,你就可以随时走人。
3、如果单位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对去投诉处理。
以上请参考!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正式工,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离职,到了三十天后就可以走人了,不管单位让不让你走,你都可以走了;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即可。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这些情况,只要单位存在其中之一,你就可以随时走人。
3、如果单位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对去投诉处理。
以上请参考!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1-28 01:35
按正常手续想走一定可以的,公司不让走是犯劳动法的。我看是你女朋友的问题。你应该果断,这是很危险的信号。我同学跟她老婆结婚一个月后,他老婆就下广东打工了。结果爱上了别的男人,差不多要生小孩子的时候接回家。发现她老婆已经变心了。劝你在感觉的事情上不要拖泥带水。如果你女友真变心的话。结婚会更麻烦。
- 2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1-28 01:00
您好,不知道公司是否和您签订了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在试用期内为三天的辞职期,如果你实在想辞职,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3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1-28 00:27
首先,因为你必须积极的,它应该是提前30天离开程序申请办理交接手续;
二,如果你已提出申请,该公司仍然是不允许去,无所谓只要你按“劳动法”30天你可以离开,你还是要发工资;
第三,如果你只是适用,因为情绪问题,不希望在公司,但离开这样的后果被视为旷工,不仅不能得到每月的工资,而且还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覆盖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你去到下一个公司就坏了项目,如果你想申请管理职位,新公司的人力资源背景调查,你会看起来很糟糕,所以我建议你去办理离职手续或程序要求。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