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nneth对魔术戒条的解释有那些?又是怎樣的?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2 14:58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04-12 02:06
如題~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归鹤鸣
- 2021-04-12 03:12
Zenneth对魔术戒条的解释
网上流传的魔术师戒条过于概括, 往往对魔术爱好者们造成不同程度的困扰。我曾经稍微诠释了其中部份, 但是并不足够, 而且也不够详细。除此之外, 随着的社会实际环境变化, 我们开始面对了一些新的问题, 因此编者撰写下文, 和大家分享一些意见。
为什么要有魔术戒条? 在于保护魔术作为一门独特的表演艺术, 同时也保护魔术师的权益。
Why there is rule of magic? It is to protect magic as a form of art and to protect magician as a form of profession.
因此, 编者首先要解释的是学习魔术的态度 (The Attitude)。
学习魔术的态度
1, 不无代价地解释魔术的秘密
原装的规则很容易使人误解, 而这条戒律想真正表达的是: 学魔术要付出代价, 魔术的秘密是财产, 是无数的魔术师们投入时间, 精力和金钱所想出来的。它是一种知识, 而学习知识要付出代价是天经地义的事。练习时所下的苦功, 购买魔术数据所花费的金钱都可以是代价。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看, 可以随手拈来的东西或数据相对地缺乏市场价值 (Market Value)。没有市场价值的东西自然难以得到人们的重视。要维持或提升魔术的地位, 就必须维持甚至提升它的市场价值, 也就是说, 不打算付出代价的话就不能学得到魔术。
有朋友曾经向我提出以下的问题, 他表示某些人很具备天赋, 但是没有足够的金钱购买正版的魔术产品, 所以才购买盗版的魔术光盘等等。我曾经认为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情况, 但是现在我无法不作出以下这个结论: 为了完成大我, 我们有时无法不牺牲小我。
或者换一个角度说: 两害相权择其轻。少些天才可能无法提高魔术的价值, 但是让盗版泛滥则一定会降低魔术的价值。
2, 尊重同行同业
尊重同行同业是一个很特别的规则, 主要是一些道德上应作出的礼仪, 而且某些情况下会有例外, 很难详细介定内容。以下几个例子将会有助大家的理解﹕
- 如有的话, 魔术作品/创作必须感谢(Credit) 启发源 (Inspiration Source/Original Concept) 。
- 在一般情况下, 不应在外行观众 (Lay Spectators)面前贬低 (留意:不应贬低和作中肯评论是两回事) 其它魔术师: 在外行观众面前贬低其它魔术师不会提高你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但是绝对会影响外行观众对该位魔术师的看法。
- 在非独立创作(Non-Independent Development)的情况下, 在魔术情节(Plot)的始创者未曾解释其始创版本(Original Version)前, 不应先行解释自己的变奏(Variation): 假设 Andy 首先想出一个魔术情节, 然后表演了给 Bruce看。Bruce 想出了同一情节的变奏, 但Andy未曾正式出版解释始创套路的话, Bruce便不应该首先出版该变奏。
- 除非得到原创者(Inventor)同意, 否则不可以以任何方式出版, 解释甚至销售其作品。版权法例给予原创者保留所有权利 (All Rights), 这些权利于五十年后才会过期。所以, 理论上而言, 除了 Don Alan 外, 没有人可以生产 Invisible Deck。
- 购买正版魔术产品, 支持原创。
3, 以正途发展魔术
魔术有奇特的本质, 特别容易被误用及滥用。在华人小区当中, 魔术难以挥去“江湖骗术”的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 过去的确有不少江湖郎中以魔术的手法来欺骗普通市民, 立心不正地把魔术当成骗人的工具。
有很多男性朋友认为魔术有助接交异性, 这点确是实情, 魔术绝对容易使人结识新朋友。作为社交及沟通的工具而言, 魔术的确好得无以覆加。我甚至觉得不能够认为这种想法是错的, 为了结识异性而学习魔术就如同为了结识异性而学习音乐等等一样。但老是抱着这种心态的话, 便无法得窥魔术的殿堂。
除此之外, 如果让异性观众感到表演魔术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的话, 这只会有负面的效果, 以及使这位观众对整体的魔术师们都给予负面的评价。
网上流传的魔术师戒条过于概括, 往往对魔术爱好者们造成不同程度的困扰。我曾经稍微诠释了其中部份, 但是并不足够, 而且也不够详细。除此之外, 随着的社会实际环境变化, 我们开始面对了一些新的问题, 因此编者撰写下文, 和大家分享一些意见。
为什么要有魔术戒条? 在于保护魔术作为一门独特的表演艺术, 同时也保护魔术师的权益。
Why there is rule of magic? It is to protect magic as a form of art and to protect magician as a form of profession.
因此, 编者首先要解释的是学习魔术的态度 (The Attitude)。
学习魔术的态度
1, 不无代价地解释魔术的秘密
原装的规则很容易使人误解, 而这条戒律想真正表达的是: 学魔术要付出代价, 魔术的秘密是财产, 是无数的魔术师们投入时间, 精力和金钱所想出来的。它是一种知识, 而学习知识要付出代价是天经地义的事。练习时所下的苦功, 购买魔术数据所花费的金钱都可以是代价。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看, 可以随手拈来的东西或数据相对地缺乏市场价值 (Market Value)。没有市场价值的东西自然难以得到人们的重视。要维持或提升魔术的地位, 就必须维持甚至提升它的市场价值, 也就是说, 不打算付出代价的话就不能学得到魔术。
有朋友曾经向我提出以下的问题, 他表示某些人很具备天赋, 但是没有足够的金钱购买正版的魔术产品, 所以才购买盗版的魔术光盘等等。我曾经认为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情况, 但是现在我无法不作出以下这个结论: 为了完成大我, 我们有时无法不牺牲小我。
或者换一个角度说: 两害相权择其轻。少些天才可能无法提高魔术的价值, 但是让盗版泛滥则一定会降低魔术的价值。
2, 尊重同行同业
尊重同行同业是一个很特别的规则, 主要是一些道德上应作出的礼仪, 而且某些情况下会有例外, 很难详细介定内容。以下几个例子将会有助大家的理解﹕
- 如有的话, 魔术作品/创作必须感谢(Credit) 启发源 (Inspiration Source/Original Concept) 。
- 在一般情况下, 不应在外行观众 (Lay Spectators)面前贬低 (留意:不应贬低和作中肯评论是两回事) 其它魔术师: 在外行观众面前贬低其它魔术师不会提高你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但是绝对会影响外行观众对该位魔术师的看法。
- 在非独立创作(Non-Independent Development)的情况下, 在魔术情节(Plot)的始创者未曾解释其始创版本(Original Version)前, 不应先行解释自己的变奏(Variation): 假设 Andy 首先想出一个魔术情节, 然后表演了给 Bruce看。Bruce 想出了同一情节的变奏, 但Andy未曾正式出版解释始创套路的话, Bruce便不应该首先出版该变奏。
- 除非得到原创者(Inventor)同意, 否则不可以以任何方式出版, 解释甚至销售其作品。版权法例给予原创者保留所有权利 (All Rights), 这些权利于五十年后才会过期。所以, 理论上而言, 除了 Don Alan 外, 没有人可以生产 Invisible Deck。
- 购买正版魔术产品, 支持原创。
3, 以正途发展魔术
魔术有奇特的本质, 特别容易被误用及滥用。在华人小区当中, 魔术难以挥去“江湖骗术”的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 过去的确有不少江湖郎中以魔术的手法来欺骗普通市民, 立心不正地把魔术当成骗人的工具。
有很多男性朋友认为魔术有助接交异性, 这点确是实情, 魔术绝对容易使人结识新朋友。作为社交及沟通的工具而言, 魔术的确好得无以覆加。我甚至觉得不能够认为这种想法是错的, 为了结识异性而学习魔术就如同为了结识异性而学习音乐等等一样。但老是抱着这种心态的话, 便无法得窥魔术的殿堂。
除此之外, 如果让异性观众感到表演魔术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的话, 这只会有负面的效果, 以及使这位观众对整体的魔术师们都给予负面的评价。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