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税发票中价税合计是指合同金额吗
答案:5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9 18:48
- 提问者网友:眉目添风霜
- 2021-02-08 22:56
在增值税发票中价税合计是指合同金额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千夜
- 2021-02-08 23:02
自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增值税发票价税分开以后,税务定义的价格为“不含税价”,而普通经营者约定俗成的价格为“含税价”。并且,发票还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还包括17%税率的,3%税率的。因此,在签订购物合同时,有必要同时说明以何种税率的何种发票结算,因为不同税率的不同发票,货物成本是不一样的。
因此,你所提到的问题属于概念混淆的范围——如果合同标明了价格是含税价,那么价税合计就是合同金额;如果没有标明,则不好确定
因此,你所提到的问题属于概念混淆的范围——如果合同标明了价格是含税价,那么价税合计就是合同金额;如果没有标明,则不好确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2-09 02:16
如果是在做考试题目,只要不特别说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收入是价税合计金额。但在实际业务交易的工作中,增值税普通发票面票上是分别列明金额和税额的。
- 2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2-09 01:39
是的
- 3楼网友:过活
- 2021-02-09 01:14
这个不一定,合同可以约定合同金额为含税价或不含税价。
- 4楼网友:雾月
- 2021-02-08 23:51
对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发文明确。一般而言,其计税依据按以下原则确定,即:
(1)凡是签订的订货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以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2)在签订订货合同时,如价格内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后计税。
(3)在签订订货合同时,没有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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