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有胎盘,没有子宫,不能生育,却隐瞒了病情,与男方结婚后四个月男方得知,相依法律来素要精神补偿,是否可以
?
结婚女方隐瞒病情男方是否该得到赔偿
答案:5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5 16:59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04-04 17:2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逐風
- 2021-04-04 18:36
没有法律依据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4-04 23:50
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离婚,但是你说你有什么精神方面的损失是没有依据的
- 2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4-04 22:36
真他妈没道德,你娶她就是为你生孩子的吗?就算是,她有病生不出来,你和她离婚就是,还赔偿,赔你个鸟毛
- 3楼网友:一秋
- 2021-04-04 21:11
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法》,婚检自愿,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自始无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所谓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某人患有某种身体或者精神上的疾病,而这种疾病很可能在结婚以后影响到其配偶及后代的健康。对于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中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其中的一项内容是婚前医学检查,它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对于这些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卫生部在1986年发布了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试行),其中规定,婚配双方均患有重症智力低下的,不许结婚;性病未治愈者、精神分裂病、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各种法定报告传染病规定的隔离期,暂缓结婚。
- 4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4-04 19:43
这种情形下,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过,你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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