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电话销售,就是每天给客户打电话,公司要求18点下班打电话的时长要4.5小时,如果加班(从19点到21点)要求5.5小时,如果时长不够则按照每分钟一元钱计算从工资中扣除。
并且每个星期的三,六,七都要加班到21点,每个月的最后十天要求必须每晚都要加班的(每个星期一休息)
公司规定转正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如果要立即走需要扣除1000元和当月缺少的时长金额。所以换言之,我每天工作一天的工资有大概八十元,如果少了2个小时,一般会被扣一百多元。
请问这是否合法?因为觉得太坑人了所以选择辞职,立即走,在待下去我还要自己掏腰包给公司。我需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做的电话销售,就是每天给客户打电话,公司要求18点下班打电话的时长要4.5小时,如果加班(从19点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3 12:17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02-12 16:4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2-12 18:18
这也叫公司,我看是坑人公司。建议你拨打,12348,务工者维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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