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4年多了 单位一直没给签定劳动合同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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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2 23:39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03-02 08:02
没签定合同 这事 一开始不明白 后来听朋友说是 违法的 过 来 咨询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荒野風
- 2019-08-01 15:17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超过4年仍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原口头协议),也可以随时离职,要求公司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的工资(一年),并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拒绝,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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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19-09-30 02:27
违反《劳动法》八十二条。
- 2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2-11 23:48
想干的话,就跟单位说,按照劳动法规定,你们事实上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通常说的长期合同。
不想干了,就可以按照法律提出以下要求1、第2月至第12月给双倍工资。2、给4个半月的工资做经济补偿金,也可以要求9个月的,但一般不太被支持。3、要求补缴社保,即五险一金。4、要求带薪年休假没休的部分,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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