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的纠纷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6 20:39
- 提问者网友:夢醒日落
- 2021-04-16 07:28
A、B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生前将一间房子办理无条件赠予给其中一个儿子C,手续办理的过程中儿子C补了房子的地价后并办理了房产证。两年后,A先生过世了,妻子B突然反口说要拿回房子,卖掉并说先前并没有说给儿子C。而且要求卖掉房子后买一间新房子并填写三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另外如果真的换房,如原房子卖出价格不足以购新房要三人补差额,从法律角度上应该如何分配?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4-16 08:43
赠予合同中赠予行为已经履行就不得无故解除合同,除非被赠予人做了有损赠与人利益的事。所以B不能要回房子。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4-16 10:11
房子属于C,其他人无权处分
- 2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4-16 08:53
如果房产证是C的,那就没有重新分配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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