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细化新规有什么内容骗购者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有高手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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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23 17:54
- 提问者网友:嗝是迷路的屁
- 2021-10-23 02:24
自住房细化新规有什么内容骗购者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有高手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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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10-23 07:00
买房人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今后将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买受人家庭不得在北京购买住房。 首次增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 据介绍,本次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一方面细化了规划设计变更、逾期付款和交房的违约责任、退房约定、房屋登记等内容,并增加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保证出卖人与买受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签订购房合同,从根本上确保双方权益;同时,通过进一步细化合同条款,减少在交房、质量、保修等方面的纠纷,特别是明确了与商品房有关的设施设备交付条件,强调了房屋交付环节的房屋查验内容,细化了质量条款和装修标准,引导开发企业注重交房质量和房屋在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隔声等方面的要求,更好地解决商品房买卖双方信息失衡问题。 自住房将有单独预售合同 之前一直有较高呼声的自住房购买问题这次有了自己单独的预售合同。自住型商品住房限定购房价格和销售对象,与商品房相比,在购房主体资格、再上市交易年限等方面存在不同,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合同示范文本做了特别提示。 合同示范文本提示买受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买受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骗购自住房5年内禁买住房 特别需要提醒购房人的是,自住房预售合同增加了买受人购房资格承诺条款,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明确约定买受人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将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买受人家庭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出卖人有权书面通知买受人解除合同或向相关部门申请确认合同无效,买受人应当限期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热点关注 配建学校医院不能再开空头支票 跟之前的合同相比,《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在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方面,开发商承诺的小区绿地、医院、学校等内容具体到年月日达到约定条件。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车库会所产权归属将明确 本次示范文本修订,首次增加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其中,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等明确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规划中的车位、车库以及会所,合同双方也需要约定归属。 签自住房购买合同须承诺资格 在自住房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中,买受人需要对购房资格做出承诺。要求买受人详细阅读并知晓《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除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买受人家庭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而据了解,这是北京骗购政策类住房史上开出的最严处罚。 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可退房 预售合同公示文本还显示,在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计付利息。 未经同意不得披露买房人信息 新购房文本还特别增加了买房人信息保护这一条款。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 2楼网友:长青诗
- 2021-10-23 04:59
新国五条”具体内容如下: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总体来说,“新国五条”仍然是今年4月份“国十条”的延续,但是,与“国十条”相比,“新国五条”更为严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规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政策的最新表述是“暂停发放”,相比“国十条”更加强硬,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将被“一刀切”叫停。二是新规对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全国一律最低30%,而“国十条”中并没有这么高的要求。国十条”规定: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三是新规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此前,由于“国十条”的下发,购房者想出了迂回应对方式——利用原先的房产申请抵押消费贷款再购新房,新规将杜绝这种“打擦边球”现象。四是新规首次提及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要求,规定对有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放贷或贷款延期。
- 3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10-23 03:45
“新国五条”仍然是今年4月份“国十条”的延续,但是,与“国十条”相比,“新国五条”更为严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规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政策的最新表述是“暂停发放”,相比“国十条”更加强硬,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将被“一刀切”叫停。二是新规对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全国一律最低30%,而“国十条”中并没有这么高的要求。国十条”规定: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三是新规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此前,由于“国十条”的下发,购房者想出了迂回应对方式——利用原先的房产申请抵押消费贷款再购新房,新规将杜绝这种“打擦边球”现象。四是新规首次提及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要求,规定对有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放贷或贷款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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