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
答案:7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6 13:47
- 提问者网友:雪舞兮
- 2021-05-05 21:24
我的一个朋友想离婚,但是她已经生了两个孩子,没有做节育手术,她婆家要她做完节育手术才同意离婚,婆家的做法对不对? 如果不对应该怎样才能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5-05 21:32
你好,你朋友的婆家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也是不合情理的,这样做是剥夺了你朋友的生育权,就此就可以去法院去起诉婆家。
另外你说的房产如果是男方婚前买的,那离婚后你朋友是的不到房产的,至于其他补偿,如果离婚是男方的过错造成的,女方是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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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5-06 01:32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不对;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 2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5-06 01:22
当然不对,坚决不同意即可,直接提出离婚。
- 3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5-06 00:24
开什么玩笑 按照我国婚姻法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离婚无需经过他人同意。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 4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5-05 23:51
她婆家的做法是完全没有依据的,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 5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5-05 23:17
你好,是否离婚,无需经过婆家人同意,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 6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5-05 22:50
《婚姻法》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她婆家没有权利以她先做节育手术作为离婚的前提,这种要求是毫无道理的,干嘛不让他儿子先搞下节育手术呢!
房产如果是婚前买的,你朋友就没有权利享受房产的。只能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要求丈夫给予帮助。 四十二条规定为: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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