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厦门达飞巨型集装箱货轮搁浅事件,做为其中收/发货人,能做些什么来保障自身的权利?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8 14:59
- 提问者网友:缘字诀
- 2021-03-28 04:54
2011年5月18日,厦门达飞巨型集装箱货轮搁浅事件,做为其中收/发货人,能做些什么来保障自身的权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3-28 05:10
这个应该是船公司的单独海损。追问怎么才能判定是单独海损呢?我查资料看到,共同海损里也有相关的一些说法呀。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3-28 07:07
你哦,内的,你的只能那完成暗藏内!窝囊废!
- 2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3-28 06:08
我们的货物也在这个船上,也收到了同样的通知,反正我们是不赔,太没有道理了。如果我们打的的话,出租车出现事故,难道还需要我们赔偿么。追问我们是发货人,也没赔,但是我客户害怕担心收不到货,船公司扣货,还真按照船公司说的,付了CNF8%的保证金。哎,既然客户都这样说嘛,我也没其他办法了,如果只是我们发货人单独的去争取,可能性也不吧,那你们是想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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