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4月去某企业面试,职位管理培训生。经过面试后,人事通知面试通过需要参加拓展培训。2011年5月20日参加拓展培训,培训前签订了协议如果辞职要支付培训费用。2011年5月28日开始工作,由于尚未毕业签订的是实习协议。2011年7月1日毕业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12月31日离职,单位让我支付培训费700元。这个费用需要交么,不交会有什么后果,保险公基金都在那个企业。我该怎么办??
签了一年的合同,试用期好像是6个月,期间没涨工资,也没定岗
管理培训生辞职不支付培训费用的后果,工作满6个月(6个月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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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1 13:46
- 提问者网友:回忆在搜索
- 2021-03-11 10:0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3-11 10:38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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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3-11 12:33
你的合同呢?如果没有给你,按《劳动合同法》第16、81条规定办。
另外,如果你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试用期6个月的期间已经履行完毕,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4个月的试用期满后的工资,详见《劳动合同法》第19、83条规定。
个人建议你去向用人单位要求给你劳动合同,并把这700元交了,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你打收条(有财务盖章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劳动合同如你所说,有6个月的试用期,且为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4个月的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 2楼网友:玩家
- 2021-03-11 12:03
关于旷工和迟到的处理,是根据你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且你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规章制度以大篇幅进行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从法律规定看,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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