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儿子判给男方,但是儿子一直住着女方名下的房子,请问女方死后儿子有继承权吗?
答案:6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8 16:59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4-08 11:24
离婚后儿子判给男方,但是儿子一直住着女方名下的房子,请问女方死后儿子有继承权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4-08 12:51
儿子有法定继承权(死者没有留下合法遗嘱的情况下)。但继承多少财产要看具体情况,死者如果再婚,要析产,确认有无其他继承人,要考虑继承时有无照顾多分财产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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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4-08 17:12
肯定有,而且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 2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4-08 16:26
有。
无论是半路夫妻,还是白头到老的夫妻,在法律上都属于配偶关系,而且法律规定配偶关系当然享有继承权。
当然,因为房子是女方的,双方又是半路夫妻,因此,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对方继承的份额可能较少。
- 3楼网友:狂恋
- 2021-04-08 16:02
有的,三代以内直系血亲都有的,这不在离婚不离婚一说。但是如果女方再婚,并且再有一子,那么现在所生的儿子比前夫所生的儿子优先继承。如果财产中有新婚丈夫的部分财产,则另说,这个很复杂的,不过大体来说,要看女方了
- 4楼网友:十鸦
- 2021-04-08 15:03
这个当然有啊,孩子虽然判给男方,但是这只是男方有抚养权,但是孩子有两个父母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并没有改变,孩子是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啊。而且和再婚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并列。
- 5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4-08 13:45
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是法定的,不会因婚姻关系而改变,除非其母亲立下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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