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十月份进公司,今年六月才签合同,公司是否违返劳动合同,不签合同做半年按照一年工资赔偿,我是否可以去告公司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9 00:56
- 提问者网友:鐵馬踏冰河
- 2021-08-18 01:05
合同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世
- 2021-08-18 01:20
1、不签劳动合同或者延期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只要你把握住签订合同的日期一定是当前日期即可。其他的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到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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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逐風
- 2021-08-18 02:34
是的,已经违反了。你可以去劳动局去要求…当是,你要有从去年到今年的工作证明。一般来说:超过1个月就得签劳动合同,超过时间,没签…其实这也算签了,这种是默认了,所以你可以要求仲裁,给予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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