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TAT
答案:7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8 15:54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10-17 18:59
求解TAT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10-17 19:49
6.1甲扣押货物的行为是正确的但是将货物拍卖的行为不正确,甲乙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由于乙不能及时支付运费,甲享有对所运输的这批木材享有留置权,但是一个月后甲私自将扣押的货物拍卖给乙的行为不正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我国担保法规定,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多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甲在没有催告乙在合理期限还款的情况下私自将所承运的货物卖掉是不正确的。6.2丙不应归还木材,丙属于善意第三人,享有对所拍的货物的所有权,但是甲应该支付对乙的损害赔偿。5.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乙的诉讼请求不成立,甲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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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10-18 01:51
甲不对,违法,,丙应该归还,,,
- 2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10-18 00:16
甲做法正确,行使了留置权,丙则善意取得
- 3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10-17 21:42
5、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 4楼网友:猎心人
- 2021-10-17 20:49
作为承运人的甲公司,因乙公司未支付运费,故甲公司享有留置权;但是,甲公司将木材拍卖,属无处分权;
丙工厂属善意取得,有权拒绝归还木材。
丙工厂属善意取得,有权拒绝归还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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