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但若因买方原因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在原采购数量基础上增减幅度超过15%的),对超过+15%的部分买卖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确定采购价格。
我想问的是,因数量调整而需变更采购价格的为超过+15%的部分;增幅超15%的,进行价格变更的部分为实际数量与原采购数量的115%的差额;减幅15%的,应为??
简单的说,假设原来要买100个,现在买120个,应该就115个以上的5个加价(这个也有争议);如果买80个,应该哪部分调整价格?
大家是怎么认为的,给点意见!
一个合同的歧义条款的问题,急求帮助!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3 20:03
- 提问者网友:绫月
- 2021-02-13 13:0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2-13 13:57
“对超过+15%的部分”
我的理解是调整幅度为正负15%,但是超过15%的部分才协商价格。
这个条款缺失容易产生异议。
最好的就是“但若因买方原因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在原采购数量基础上增减幅度超过15%的),对超过正负15%的部分买卖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确定采购价格。”
我的理解是调整幅度为正负15%,但是超过15%的部分才协商价格。
这个条款缺失容易产生异议。
最好的就是“但若因买方原因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在原采购数量基础上增减幅度超过15%的),对超过正负15%的部分买卖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确定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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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雾月
- 2021-02-13 16:41
按照100个,减幅15%,就是85个,如果说是超过15%,其实就是少于85个,但是合同里是”对超过+15%的部分买卖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确定采购价格”,注意到了吗?15%前有一个正号,也就是表明是增幅15%,对超过增幅15%的才重新协商,若是减幅的话,比如100个现在只买70个了,那就还按照固定单价.
如果要消除歧义的话,建议把”+15%”改成双方都无异议的文字表述
- 2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2-13 15:19
任何合同一条款都不应脱离整个合同来评判。如何理解这一条款要看“我方愿接受甲方扣除每日10%的工程款”的条件是什么,通过约定的该条件的违约严重程度和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小来确定到底如何理解该约定。有时即使某条款约定很明确,但如果和其它约定事项矛盾,也可以根据整个合同内容推定该内容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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