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在8月的时候预交了增值税6793.42元
而8月的实际增值税是3787.41元
而8月应补退税额为3006.01元
我现在要报9月的税了
9月的实际增值税是1254.66元
我想用上个月还剩的3006.01元去抵交
我现在就想问问纳税申报的主表应该怎么填写
8月第一次预交的6793.42元我填在上月报表的第28栏
那这个月还有预交的3006.01元,我应该填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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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问题
楼下四叶草说的对.
8月应补退税额3006.01元,填在报表的第25栏(由于是多缴,以负数表示),
那么9月应补退税额为1751.35元(34栏)
我又有新问题:
这个月的税款,已经划款成功了.
但是25栏的3006.01元没有填写.
申请退税本来就应该去国税申请
1.申请书
2退税申请审批表
3预缴税票复印件
4纳税申报复印件
我可否将8月申报的报表拿去申请?
或者说9月的25栏,我怎么能二次补填呢?
9月的增值税已经申报并划款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