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规的发票可以用别的发票代替是什么意思?
答案:5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5 18:49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04-05 01:57
不正规的发票可以用别的发票代替是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4-05 03:18
这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如果你拿餐费票入账应该是招待费,如果是IC卡充值发票就应该是电话费,车票应该是差旅费,这些都是可以解释的,属于公司的正常管理费用范围,没有问题,只要科目和提供的票据一致就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4-05 07:12
按照你收到的原始凭证去入账,这是对付税务局合情合理的方法。可是你的财务分析报告就是虚的。
- 2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4-05 06:39
用IC卡发票代替不正规的餐费票据主要是为了避免纳税调整多交所得税而变通的一种行为。严格地说税法是不允许的,但是税务稽查通常查单位的票据是否合法,是否超标,而不太追究费用项目是否合理,票据变通后对企业的正常的财务分析提出了难题,通常会使费用项目失真,不利于财务管理和费用控制。
- 3楼网友:青尢
- 2021-04-05 05:05
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法律。
就是以法律形式要求纳税人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拿不出合理合法的票据,怎么能证明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呢?怎么能够从各个环节堵塞漏税不发生呢?还句话说,如果都是真实发生,合理消费,又怎么不能够出示规范票据呢?
上述你单位用非“业务招待性质的票据充当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性质的费用”是税法所不允许的,因为经营费用中很多费用项目在税前扣除是有标准的:如业务招待费是营业收入的0.5%与实际发生额的60%孰低数,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广告宣传费为营业收入的15%,公益性捐赠支出为利润总额的12%,等等,不同费用项目,税前允许扣除的标准也不同,超出标准的部分都要计入应税所得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不按照业务发生的实质进行会计核算是我国现行法律所不允许的。
就是以法律形式要求纳税人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拿不出合理合法的票据,怎么能证明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呢?怎么能够从各个环节堵塞漏税不发生呢?还句话说,如果都是真实发生,合理消费,又怎么不能够出示规范票据呢?
上述你单位用非“业务招待性质的票据充当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性质的费用”是税法所不允许的,因为经营费用中很多费用项目在税前扣除是有标准的:如业务招待费是营业收入的0.5%与实际发生额的60%孰低数,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广告宣传费为营业收入的15%,公益性捐赠支出为利润总额的12%,等等,不同费用项目,税前允许扣除的标准也不同,超出标准的部分都要计入应税所得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不按照业务发生的实质进行会计核算是我国现行法律所不允许的。
- 4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4-05 04:55
是的,不同的发票,性质也是不一样的,这样代替以后,就不是餐费了,而是公交费、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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