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户户口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3 18:39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04-03 14:00
我的户口原来的农业户口·因为上学提了出来 ,然后又落回原籍,但我的户口本上显示我是家庭户,住址是镇内勤,没有明确详细地址,我现在在公司辞职,请问我能提出住房公积金吗?我现在就在户口地。(山东烟台福山 )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佘樂
- 2021-04-03 15:38
大连的么?
农户或者外地户口的话,拿着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和密码,去公积金中心销户就可以提出来了,咨询电话83719999
其他城市要看当地的政策了,都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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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问公积金中心把,去网站一查都有
农户或者外地户口的话,拿着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和密码,去公积金中心销户就可以提出来了,咨询电话83719999
其他城市要看当地的政策了,都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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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问公积金中心把,去网站一查都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4-03 16:11
需要符合提取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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