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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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5 03:33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01-24 11:51
我原来在A 单位签有5年的劳动合同,干了一年半就去了现在的单位B。但是当时我没有和A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现在要和B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可是没有A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就不能签订新的合同。A的条件是我缴纳一万块钱就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书》和档案。请问:A这样的行为合法吗?我该怎么解决呢?因为这个关系到单位B给我缴纳养老保险的事情,现在给予解决,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1-24 12:37
1.如果你与原A单位的合同里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话,A单位向你要求赔偿金是不合法的.当然,即使原合同里有违约金规定,只要不是如下两种情况,也不合法:第一种是原单位在正常工作之外出资培训过你,使你的某方面的技能和知识有了提升,并签有协议,保留了相关费用证明;第二种是你在原单位从事关键岗位或高管岗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条款.
当然,如果你在A单位时还有财款账目或物品资料等未交接清楚的话,突然离职对其造成一定损失和困扰,他们难为一下你也是有可能的,但无故的要求1万元违约金,那就是法盲了.
2.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之.
3.可以先复印一份劳动法和新劳动合同法给他们的人事部门主管学习学习,那些垃圾可能很久没充电了.
当然,如果你在A单位时还有财款账目或物品资料等未交接清楚的话,突然离职对其造成一定损失和困扰,他们难为一下你也是有可能的,但无故的要求1万元违约金,那就是法盲了.
2.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之.
3.可以先复印一份劳动法和新劳动合同法给他们的人事部门主管学习学习,那些垃圾可能很久没充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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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1-24 13:45
单位不给劳动者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话,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出具。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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