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于2009年11月3日下午丢失了,特在此挂失。。。。。。特此声明。
我该怎么办。
补办吗?
肯定要补办。如果急要,可以办临时身份证,如果不急用,可以直接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写一份丢失报告或丢失说明交派出所。
2、在指定的地方照相。派出所有照相的。
3、交80元补办费。
4、急办一个月左右可取。不急办3个月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