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买房,在婚后。房款是我父母和自己共同付全款,写的我的名字!需要公证后才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答案:6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3 04:15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4-12 10:08
2011年8月买房,在婚后。房款是我父母和自己共同付全款,写的我的名字!需要公证后才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4-12 10:30
这套房子是您和您配偶共同所有,您父母没有产权,如果想变成您的个人单独所有,让您配偶去当地的房管局去放弃产权,从新换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4-12 14:12
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 2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4-12 13:41
是结婚以后买的房子,父母给你出了一部分他们可以无偿给你,但是出的那一部分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能算你的年人所有,除非你妻子放弃,才能算你一个人所有
- 3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4-12 13:01
是的,不做财产公证的话,如果你父母不能提供他们支付的那部分的房款凭证的话,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
- 4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4-12 12:34
对,需要公证。
否则,婚后买房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5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4-12 11:57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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