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9月1号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规定发薪日期。
但是单位说,9月份的工资,在11月13日才能造工资表,在11月20日才能打入工资卡。工资要扣一个月才能支付。理由是怕员工走了没有人接替。
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的合同是9月1号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规定发薪日期。
但是单位说,9月份的工资,在11月13日才能造工资表,在11月20日才能打入工资卡。工资要扣一个月才能支付。理由是怕员工走了没有人接替。
请问,这样合理吗?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发放时间。
可以理解为工资发放属于用人单位自主分配的一部分,只要不过份延迟(三个月以上?),应该说是可以这样操作的
企业有权规定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但每个月的日期应是固定的。
11月20号发已经是最低期限了,超过这天才发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了。
以前我们那厂也是在13至20号之内发。
合不合理,那要看你是什么想的?如果不合理,你不愿意做,那你就失去这份工作。
现在的公司,都需要资金周转,资金周转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工资就会有迟发的现象。
怕员工走没有人接替只是一个原因,合同规定,要离职是要提前30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