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离职前签订了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工作
答案:5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6 05:33
- 提问者网友:暗中人
- 2021-03-15 22:32
离职前签订了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工作,公司也没有给补偿,保密协议里面也没有写给补偿,请问合法吗?有效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大漠
- 2021-03-15 23:26
尊敬的李经理(或公司人事部):您好!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我来公司也快一年了,也很荣幸自己成为XX公司的一员。在公司工作一年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与技能,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处于良好的态势。非常感激公司给予了我在这样的良好环境中,工作和学习的机会。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需要辞职,因我新购房屋在城南,到公司的距离超过15公里,每天往返公司的时间超过3个小时,这对我的工作已造成不良影响,(离职原因也可以写成:因本人身份的缘故,需回家调养,希望不要因为我的个人原因,影响了工作的进展。)因此,我不得不忍痛离开热爱的岗位。我希望在XX年X月XX日之前完成工作交接,请领导安排工作交接人选。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站好最后一班岗,我所在岗位的工作请领导尽管分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公司以后事业蓬勃发展。申请人:日期:年月日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3-16 03:28
不合法,无效的保密协议,因为如果没有给劳动者补偿金,所约定的竞业限制就没有任何约束能力。
- 2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3-16 02:14
个人情况说明尊敬的XX公司人事部:本人于XX年X月到XX年X月,在XX公司从事XX工作。XX年X月,因为家里有事而非正常离职,因而XX公司表示拒开具离职证明。本人社保于2011年9月缴至2012年3月(详情请看附件:《社保明细》),本人声明已于XX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恳请公司能够考虑我的个人特殊情况,准许入职!谢谢!姓名:日期:
- 3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3-16 01:20
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没有每月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劳动者不受竞业限制。而且竞业限制期是不能超过2年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4楼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3-16 01:05
看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除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否则违法.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