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籍要如何才能修改成香港的国籍?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8 20:46
- 提问者网友:疯孩纸
- 2021-02-18 07:25
中国的国籍要如何才能修改成香港的国籍?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2-18 08:56
一,香港保安局人士透露,特区政府正在修订《入境条例》,内地在港工作的公职人员即使居港满7年,也不能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这些公职人员在港出生的子女,仍可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内地在港的公职人员是指内地派驻、持有“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在内页有“持证人是国家公职人员,受委派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特别签注来港人员。
香港保安局人士说,根据原有规定,凡在港工作居住7年以上者,可获得香港居留权。他说,在港工作的公职人员,代表国家利益,他们在港工作是受委派的。《入境条例》修定后,只要是受委派的公职人员,不论在香港工作居住多长时间,都不会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只要你在港出生的子女,仍可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二,香港投资移民要有650万元,投资香港房屋,股票等;
三,结婚方式:如果和香港人结婚,在香港连续居住一定年限后,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在港身份证.另外,也可以通过申请在香港工作,连续满7年后,获得长期居留权.关于在香港申请工作事宜,请详细阅读以下文字:
据介绍,有关申请表格连同所需的证明文件须由在香港的雇主递交给入境事务处,而有关雇主必须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由受聘人直接递交的申请,将不被受理。内地人士在港以游客的身份提出的申请也不会受理,也不得以此计划为由,延长在港的逗留时间。雇主及受聘人须填写入境事务处提供的证明表格[ID(C)961(中文版本)或ID(E)961(英文版)].申请资格分为香港雇主和受聘人(内地人才)资格两方面。雇主必须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雇用公司须证明输入的内地人才是为配合公司的运作或研究需要,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竞争力。受聘人须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通常指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有专业能力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获得考虑。同时受聘人须已确实获得香港公司/机构聘用,并获得提供与现行香港本地人士市价大致相同的薪酬福利条件,包括薪金、住宿地方、医疗及其它附带福利,申请才会获得考虑,受聘人应受雇于与其学历和专业能力及经验相关的职位,而该职位又不能轻易找到香港本地人才担任。申请程序:领取和填写申请表格申请内地人才来港工作可填写中文申请表格D(C)961或英文申请表格ID(E)961,这些表格可以在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总部及各分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和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免费索取。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京办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十八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二十一层。邮编:100005号电话:(8610)65186318内线035传真:(8610)65186323)驻粤办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邮编:510613号电话:(8620)38911220传真:(8620)38911221同时提请申请人注意的是,受供养人所需要填写的申请表格也要与受聘人的申请表格一起递交,在受聘人抵港后才递交的受供养人来港申请,概不受理。递交和审批申请表格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格必须由雇主直接递交或寄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九楼、入境事务处、内地居民组。所有的审批工作均由入境事务处负责处理及审批。入境事务处在作出审批决定前,会因个别申请情况,征询有关部门的咨询委员会的意见,该委员会成员包括官方与来自各界的非官方人员。在递交申请表格的同时,雇主和受聘的内地人才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文件:雇主须递交的文件(1)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法团注册证书或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副本各一份;(2)公司经济状况的证明......余下全文>>
内地在港的公职人员是指内地派驻、持有“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在内页有“持证人是国家公职人员,受委派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特别签注来港人员。
香港保安局人士说,根据原有规定,凡在港工作居住7年以上者,可获得香港居留权。他说,在港工作的公职人员,代表国家利益,他们在港工作是受委派的。《入境条例》修定后,只要是受委派的公职人员,不论在香港工作居住多长时间,都不会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只要你在港出生的子女,仍可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二,香港投资移民要有650万元,投资香港房屋,股票等;
三,结婚方式:如果和香港人结婚,在香港连续居住一定年限后,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在港身份证.另外,也可以通过申请在香港工作,连续满7年后,获得长期居留权.关于在香港申请工作事宜,请详细阅读以下文字:
据介绍,有关申请表格连同所需的证明文件须由在香港的雇主递交给入境事务处,而有关雇主必须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由受聘人直接递交的申请,将不被受理。内地人士在港以游客的身份提出的申请也不会受理,也不得以此计划为由,延长在港的逗留时间。雇主及受聘人须填写入境事务处提供的证明表格[ID(C)961(中文版本)或ID(E)961(英文版)].申请资格分为香港雇主和受聘人(内地人才)资格两方面。雇主必须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雇用公司须证明输入的内地人才是为配合公司的运作或研究需要,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竞争力。受聘人须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通常指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有专业能力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获得考虑。同时受聘人须已确实获得香港公司/机构聘用,并获得提供与现行香港本地人士市价大致相同的薪酬福利条件,包括薪金、住宿地方、医疗及其它附带福利,申请才会获得考虑,受聘人应受雇于与其学历和专业能力及经验相关的职位,而该职位又不能轻易找到香港本地人才担任。申请程序:领取和填写申请表格申请内地人才来港工作可填写中文申请表格D(C)961或英文申请表格ID(E)961,这些表格可以在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总部及各分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和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免费索取。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京办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十八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二十一层。邮编:100005号电话:(8610)65186318内线035传真:(8610)65186323)驻粤办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邮编:510613号电话:(8620)38911220传真:(8620)38911221同时提请申请人注意的是,受供养人所需要填写的申请表格也要与受聘人的申请表格一起递交,在受聘人抵港后才递交的受供养人来港申请,概不受理。递交和审批申请表格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格必须由雇主直接递交或寄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九楼、入境事务处、内地居民组。所有的审批工作均由入境事务处负责处理及审批。入境事务处在作出审批决定前,会因个别申请情况,征询有关部门的咨询委员会的意见,该委员会成员包括官方与来自各界的非官方人员。在递交申请表格的同时,雇主和受聘的内地人才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文件:雇主须递交的文件(1)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法团注册证书或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副本各一份;(2)公司经济状况的证明......余下全文>>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