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说明合同期内离职要扣一个月左右工资,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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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6 06:09
- 提问者网友:藍了天白赴美
- 2021-03-15 10:54
私人企业,合同期3年,说中途不管什么原因离职都要扣3000块钱,求懂劳动法的给个解答,谢谢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3-15 11:24
合同除此条款外其他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1)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若其刻意扣除,则视为不按时支付工资处理,可能受到如下之处罚:
2)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1)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若其刻意扣除,则视为不按时支付工资处理,可能受到如下之处罚:
2)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3-15 15:02
不合法 但是有一点 你不签 他们就不会要你啊
- 2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3-15 14:38
是离职证明,不是离职合同
离职必须要拿离职证明。你下一家公司入职一般都会要求你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3楼网友:鸠书
- 2021-03-15 14:27
合同正规么?有没有劳动部门的章啊?要一式三份的留底的。
- 4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3-15 13:58
首先扣这3000元是什么名目?违约金?担保金?竞业限制赔偿金?服务期违约金?清楚了才能分辩是否合法
1、企业不得约定收取任何名目的违约金、担保金等(合同法第九条)
2、竞业限制、服务期约定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参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 5楼网友:毛毛
- 2021-03-15 12:57
你好!其约定为不合法的,其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公平性约定.该条款为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成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1)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若其刻意扣除,则视为不按时支付工资处理,可能受到如下之处罚:
2)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希望给你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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