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徐志摩诗歌的感悟,徐志摩的创作风格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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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23 04:02
- 提问者网友:感性作祟
- 2021-05-22 10:54
对徐志摩诗歌的感悟,徐志摩的创作风格是什么 ?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5-22 11:52
徐志摩 (1897~1931)现代诗人、散文家。名章垿,笔名南湖、云中鹤等。浙江海宁人。著有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 、《猛虎集》、《云游》,散文集《落叶》、 《巴黎的鳞爪》、《自剖》、《秋》,小说散文集 《轮盘》,戏剧《卞昆冈》(与陆小曼合写) ,日记《爱眉小札》、《志摩日记》,译著《 曼殊斐尔小说集》等。
徐诗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 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 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为新月派的代表诗人。
他的散文也自成一格 ,取得了不亚于诗歌的成就,其中《自剖》、《想飞》、 《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等都是传世佳作.
就整体看,反映生活的容量是不大的,内容的发掘是不够深刻的,思想感情也并非全是那么积极和健康。但从它的表现技巧看,“几乎全是体制的输入和试验”(陈西滢:《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著作》)。诗的形式变化多样,有长诗,短句,自由诗,散文诗,更多的是对西方的诗式进行试验。这一时期,是徐志摩诗式的试验期,也是他诗歌技巧的磨炼期,他是在摸索和试验中显露出他诗人的才华和诗歌的独特风格的。
徐志摩作诗就十分注意意境,《志摩的诗》中大部诗作,形成他独辟的艺术境界,如《雪花的快乐》,作者把对理想的追求的主观感情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从而化实景为虚境,创出了一个优美的艺术境界。
此外,他的诗歌具有形象性,可感性,这得力于他的丰富的想象力。他的想象和比喻不仅与众不同,而且,他能把看来比较抽象的事理,化为生动、可感、可见的具体形象,象《毒药》、《白旗》、《婴儿》是三首内含哲理的散文诗,他也使出了艺术想象的本领,依仗这种特别的感受力去描绘事物。
《志摩的诗》有它的特色,有它的成功,也有它的缺陷,也有败笔。撇开内容不谈,就以表现形式来说,洋味较浓,民族化不足,有的诗句显得生涩和矫揉造作,在韵式和韵的运用上也有不规整之处,诗的技巧还不十分成熟。
徐志摩怀着“善用其所学,以利导我国家”(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启行赴美文》)的爱国热情,离开北大,1918年8月14日从上海启程赴美国留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乌斯特的克拉克大学,他进历史系,选读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课程,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哈弥尔登”。入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当年即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徐志摩他获得了广泛的哲学思想和政治学的种种知识。是年,“五四”革命运动的浪潮也辗转波及到远隔重洋的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群中,徐志摩也为爱国心所驱使,参加了当地留学生所组织的爱国活动,经常阅读《新青年》、《新潮》等杂志,同时,他的学习兴趣,逐渐由政治转向文学,因而得了文学硕士学位。
徐志摩在美国待了两年,但他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掠夺的疯狂性、贪婪性,讲求物质利欲却感到厌倦,他又受到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吸引,终于“摆脱了哥伦比亚的博士衔的引诱,买舟横渡大西洋,不料罗素个人生活发生意外的变故,致使他不曾达到跟随罗素从学的夙愿,结果“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里混了半年”,正感着闷想换路走的时候,这时,他结识了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音,并由于林长民介绍,认识了英国作家高斯华绥·狄更生。由于狄更生的介绍和推荐,徐志摩以特别生的资格进了康桥大学皇家学院。
徐志摩在英国也住了两年,在英国,尤其是在康桥的这段生活,对他的一生的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是他思想发展的转折点。在康桥,他深深感到“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余下全文>>
徐诗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 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 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为新月派的代表诗人。
他的散文也自成一格 ,取得了不亚于诗歌的成就,其中《自剖》、《想飞》、 《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等都是传世佳作.
就整体看,反映生活的容量是不大的,内容的发掘是不够深刻的,思想感情也并非全是那么积极和健康。但从它的表现技巧看,“几乎全是体制的输入和试验”(陈西滢:《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著作》)。诗的形式变化多样,有长诗,短句,自由诗,散文诗,更多的是对西方的诗式进行试验。这一时期,是徐志摩诗式的试验期,也是他诗歌技巧的磨炼期,他是在摸索和试验中显露出他诗人的才华和诗歌的独特风格的。
徐志摩作诗就十分注意意境,《志摩的诗》中大部诗作,形成他独辟的艺术境界,如《雪花的快乐》,作者把对理想的追求的主观感情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从而化实景为虚境,创出了一个优美的艺术境界。
此外,他的诗歌具有形象性,可感性,这得力于他的丰富的想象力。他的想象和比喻不仅与众不同,而且,他能把看来比较抽象的事理,化为生动、可感、可见的具体形象,象《毒药》、《白旗》、《婴儿》是三首内含哲理的散文诗,他也使出了艺术想象的本领,依仗这种特别的感受力去描绘事物。
《志摩的诗》有它的特色,有它的成功,也有它的缺陷,也有败笔。撇开内容不谈,就以表现形式来说,洋味较浓,民族化不足,有的诗句显得生涩和矫揉造作,在韵式和韵的运用上也有不规整之处,诗的技巧还不十分成熟。
徐志摩怀着“善用其所学,以利导我国家”(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启行赴美文》)的爱国热情,离开北大,1918年8月14日从上海启程赴美国留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乌斯特的克拉克大学,他进历史系,选读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课程,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哈弥尔登”。入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当年即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徐志摩他获得了广泛的哲学思想和政治学的种种知识。是年,“五四”革命运动的浪潮也辗转波及到远隔重洋的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群中,徐志摩也为爱国心所驱使,参加了当地留学生所组织的爱国活动,经常阅读《新青年》、《新潮》等杂志,同时,他的学习兴趣,逐渐由政治转向文学,因而得了文学硕士学位。
徐志摩在美国待了两年,但他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掠夺的疯狂性、贪婪性,讲求物质利欲却感到厌倦,他又受到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吸引,终于“摆脱了哥伦比亚的博士衔的引诱,买舟横渡大西洋,不料罗素个人生活发生意外的变故,致使他不曾达到跟随罗素从学的夙愿,结果“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里混了半年”,正感着闷想换路走的时候,这时,他结识了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音,并由于林长民介绍,认识了英国作家高斯华绥·狄更生。由于狄更生的介绍和推荐,徐志摩以特别生的资格进了康桥大学皇家学院。
徐志摩在英国也住了两年,在英国,尤其是在康桥的这段生活,对他的一生的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是他思想发展的转折点。在康桥,他深深感到“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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