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城南村户口(农村)
老婆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城南村户口(老婆以前是天马户口,嫁给我之后转了到城南)
外父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天马村户口(农村)
想购买的房子属于天马村(天马小鸟天堂附近)属于宅基地.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本人不是同村村民,知道农村宅基地非本村不能过户.是指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过户,还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不能买卖,还是都不能.
2.如果我外父买了那个房子之后(外父是同村村民),能用赠与或者继承之类的方法,把房子转到我老婆名下吗?(外父和我老婆是父女关系).
3.如果能转到我老婆名下,那能重新将那间旧房子拆了再建吗?就是说,我老婆有土地的使用权吗?还是,只有购买的屋子属于我老婆的.
4.以后我老婆能把这间屋或者宅基地的使用权,继承给我儿子吗?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对于你的问题:
1,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必须随房转让,对非本村集体成员,即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过户,房子也不能买卖;
2,你妻子可以继承房产。
3,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所有,如果你妻子没有将户口迁出,依然属于本村村民,就可以享有使用权。如果你妻子不属于本村村民,就不享有使用权。
4,同上,房子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