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尼姑的生活方式很感兴趣.不知道现在做尼姑啥要求,什么事能做,什么不能做的..
好的话,咱也想去试试..
出家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不良嗜好如抽烟,酗酒,赌博等。
2、年龄在17--60岁之间,而且父母同意。
3、无法律纠纷,无负债,无婚姻关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当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如果过于注重文字往往对修行不利,成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有认识人和介绍人最好。
6、到寺院后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间一切娱乐设施,进入考验阶段,
7、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识。
8、僧人的待遇:凡出家为僧者,寺院负责安置其日常起居、生活、饮食、医疗等所需,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并且根据寺院的收入情况,每个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用于外出乘车、购买自己学习所用经书等。有的寺院会更少。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 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 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 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 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 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 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 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 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 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要想成为僧人,首先必须出家。是否任何人都可以出家呢?从佛陀的大悲心出发,是没有不可以的,但为了僧团的纯洁,避免社会讥嫌,为了出家后堪能办道,弘法利生,因此,对于出家的条件,才有了一定的要求。这些条件在戒律中称为难遮2,出家受沙弥戒一定要先问难遮。其内容列表归纳如下:
1、罪行严重
污尼(在家时,曾奸污清净比丘尼)
边罪(曾出家,犯根本戒)
贼住(曾冒充比丘,盗听说戒,接受供养等)
五逆(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僧、出佛身血)
2、不属人类
非人(鬼神变化为人)
畜生(天龙变化为人)
3、身体病弱或生理缺陷
黄门(男根有缺陷者)
二形(同时具是男女根者)
有病(有癫诳等病者)
非丈夫(不能忍耐受苦者)
4、条件不具
年纪不合格(七岁以下或七十以上者)
衣钵不具(不具有袈裟、钵孟者)
5、智力低劣
不知自己名字者
不知和尚名字
破内外道(信外道和佛教反复不定者)
6、家庭和社会不允许
父母不允许
负债
官人(国家重要军政人员)
奴婢
以上六类十九种人不具备出家受戒的条件。
第一类人是属于罪行严重:如污尼、边罪、贼住,都是因为在僧团中犯下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他(她)们给佛教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使僧团失去纯洁,罪大恶极,又曾经被赶出僧团,所以不能再接收他们出家。可惜当今教界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有些人曾经没有舍戒就还俗了。舍戒还俗,在戒律中是允许的,可是没有舍戒3,甚至在僧团中,就过着夫妻生活,这就犯边罪了。
近几年来,由于宗教政策落实,许多人重新回到僧团,再现比丘相,因此教界流行了补戒的说法。考戒律文中,只有受戒和舍戒,出家受了戒,不能坚持,或羡慕世俗生活想离开僧团,只要舍戒就行了,之后又想出家,可以再受戒,如此反复可以允许七次。所谓补戒一说,律上根本没有,现在提出,可能是针对破戒一词而言。须知破戒,一般指犯根本戒,犯了根本戒,就永远失去当比丘的资格,像钵器落地打得粉碎一样,岂能再补?
有些人自以为补了戒,俨然以大德面目出现,接受人家供养、礼拜、位居僧首,实为无惭无愧。犯了根本戒的比丘,按戒律规定,其出路主要有二:一、永远离开僧团,这是指破戒后不能悔过自新的人;二、在僧团中当学悔比丘,即有比丘之名而无比丘之实,但不能得到僧团的种种利益,只能尽心侍奉大众,这是为痛改前非者开设的方便。现在人破了戒,又不诚心忏悔,还以大德自居,只能说是标准的贼住比丘了。
五逆,今人只能犯杀父和杀母二种,不逢佛世,所以不可能出佛身血,破僧有二种:一、破羯磨僧,二、破转-法-轮僧。要有八人以上的比丘或比丘尼,始能破羯磨僧;要有九人以上,一人自称是佛,始能破转-法-轮僧。破僧的事件,在印度佛教史上只有提婆达多一例,时值末法,很难有阿罗汉出现,要想得而杀之,那是不可能的事了。
第二类不属于人类,《四分律藏》记载,有善现龙王仰慕沙门释子的清净生活,现少年相,到僧团中出家受戒,后来在睡眠时还现本相。诸比丘把这件事反映到佛陀那里,佛陀说:“畜生于我法中无所长益,若未出家不得与出家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当灭摈4。”
第三类是身体病弱或有生理缺陷的人:
1、患有严重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慢性肝炎、癌症、心脏病、爱滋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及其它不治之症。
2、身体衰弱:律本说:不能耐寒、热、风、雨、饥、渴、持戒、一食、忍恶言及毒虫十事。此指不能够吃苦的人,也是不能出家的。
3、生理缺陷:这里举出了黄门、二形两种。《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受戒缘集篇》则列有一百四十余种,从眼、耳、舌、身、发毛、头、颜色、口、形相、病患等方面,说明了凡是身体残废、生理缺陷、五官不正的人,都不能出家。
第四类年龄条件不具:出家年龄最低从七岁开始,七岁以下或七岁以上不能驱乌的人不能出家,最老至七十岁止,七十岁以下行动需要别人照顾的人也不能出家。因为太老和太小的人,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能谈得上闻法修行呢?如《央掘经》中记载:央掘摩罗的老母请求出家,佛陀以偈劝止说:“汝今年衰老,出家年已过,但当深信心,以法自苏息。”又《四分律》中记载:佛陀的父亲净饭王要求出家,佛陀对他说:“但观无常行,足以得道,不须出家。”从这些事例看来,出家学道,正是需要年轻力壮的时候,不是老弱病残的人所能堪任的。
第五类是智力低劣的人。智力低劣有二种,一、愚痴到极点,连自己的名字及和尚名字都记不清楚;二、没有主见,分不清正见和邪见,一会儿信这个,一会儿信那个,反复无常。佛教是觉悟的宗教,以有智慧为前提,然后始能闻法修行。像这样愚痴的人,在佛教中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能给佛教脸上抹黑,所以不能出家。
第六类是因为家庭和社会不允许。父母对子女养育恩重,必须得到允许,才能出家;负债人因为欠他人的债务,也需还清债务才能出家;奴婢是主人的财产,如果取得主人的同意,也不可以出家;国家军政人员,对国家的安全负有责任,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也不能出家。从这里看,我们接收一个人出家,要调查清楚他的来历、家庭状况及社会关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是非。
佛制僧团度人出家,都要经过以上六个方面的严格审查,现在传戒根据见月律师编的《三坛正范》,虽然也有问难遮,但只是流于形式,这一关口如果没有把好,势必造成佛教的混乱。笔者现将“出家的条件”阐述于此,以期引起诸大德及佛教界的注意。
现在不是你想试就能试的了,当尼姑要求还不低呢!比如学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