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女儿在学校里,因为打上课铃与小朋友一起进教室,把其他同学绊倒,把同学的门牙磕掉了两个,另外两个同学说是她绊倒的,受伤的同学家长起诉让我朋友赔赏2万元,我朋友认为不公,孩子在学校应该由学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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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7-17 06:13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07-16 05:20
我朋友的女儿在学校里,因为打上课铃与小朋友一起进教室,把其他同学绊倒,把同学的门牙磕掉了两个,另外两个同学说是她绊倒的,受伤的同学家长起诉让我朋友赔赏2万元,我朋友认为不公,孩子在学校应该由学校负责,为什么要起诉学生家长啊?另外,怎么样处理这种事情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7-16 06:47
应该是学校和家长都该陪点的,不可能光叫一个人陪,那样不公平,学校也没有看住你的孩子呀,应该一个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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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7-16 07:48
都有责任毕竟是小孩子
- 2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7-16 07:00
其实你们也有责任,可又不是完全是你们的错,所以赔2万元是有点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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