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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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7 22:52
- 提问者网友:低吟詩仙的傷
- 2021-03-27 06:57
我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3-27 07:20
广东胡律师:
你只要能证明你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4月14日开始起的双倍工资赔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你只要能证明你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4月14日开始起的双倍工资赔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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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3-27 10:08
可以
要提供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仅录音不行
ya
要提供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仅录音不行
ya
- 2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3-27 09:54
找两个朋友再去谈一次并录音。
- 3楼网友:毛毛
- 2021-03-27 09: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 4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3-27 08:26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回答:
1、等到他让你离开的那天如果没有欠你工资,你可以以未按劳动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之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可以要求你的老板自4月14日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申请劳动仲裁,你需要提供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但是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牌你都没有,所以建议你准备以下两份证据:
(1)离职申请单,写一份离职申请,上面注明“本人自2010年3月14日入职,因****原因,现在申请离职,望批准。”然后给你的老板签名。
注意:无论你的老板是否批准,都要求他在上面签上名字和意见。
(2)离职证明,你办离职手续之后,可以要求你的老板开具一份离职证明。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而且你还可以以“新的用人单位需要求上一家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为由,要求开具离职证明。所以,无论从法律还是从情理上讲,离职证明是没有问题的。
注意:离职证明要求老板签名,盖单位的章,注明你的入职日期,离职日期和职位及工资待遇等信息。
3、根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需要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否则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工资支付证据,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这些证据都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如果单位不能提供,就视为没有签合同,没有支付工资。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1、等到他让你离开的那天如果没有欠你工资,你可以以未按劳动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之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可以要求你的老板自4月14日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申请劳动仲裁,你需要提供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但是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牌你都没有,所以建议你准备以下两份证据:
(1)离职申请单,写一份离职申请,上面注明“本人自2010年3月14日入职,因****原因,现在申请离职,望批准。”然后给你的老板签名。
注意:无论你的老板是否批准,都要求他在上面签上名字和意见。
(2)离职证明,你办离职手续之后,可以要求你的老板开具一份离职证明。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而且你还可以以“新的用人单位需要求上一家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为由,要求开具离职证明。所以,无论从法律还是从情理上讲,离职证明是没有问题的。
注意:离职证明要求老板签名,盖单位的章,注明你的入职日期,离职日期和职位及工资待遇等信息。
3、根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需要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否则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工资支付证据,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这些证据都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如果单位不能提供,就视为没有签合同,没有支付工资。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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