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怎么用 如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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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9 16:00
- 提问者网友:树红树绿
- 2021-01-29 02:42
我在重庆,户口在外地,单位给买了养老保险,怎么我从来没见过什么证件之类的呢?每个月都要扣钱。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1-29 03:14
养老保险是按你的工资比例为基数来参加保险的,单位是基数的20%,个人是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归当地养老统筹基金管理,个人缴纳的归你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一般养老保险要同时交满15年以上且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养养老金了,
如果公司给你买了养老保险,会给你办理一个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的,上面有登记你个人缴费的数目,..如果没有办理手册,公司可能有总表,记录每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和公司的缴纳情况,你可以到公司财务科或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一下就知道,(供你参考)
如果公司给你买了养老保险,会给你办理一个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的,上面有登记你个人缴费的数目,..如果没有办理手册,公司可能有总表,记录每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和公司的缴纳情况,你可以到公司财务科或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一下就知道,(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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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1-29 04:55
个人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失业后,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从中断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期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份(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除外),在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按零计算缴费指数。
个人账户累计额的多少都会涉及到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而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时间的长短又直接影响到职工个人账户的多少,继而影响到退休待遇的高低。
具有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城镇个人养老保险,不参保的人员在核算养老金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参与工资指数的计算,也不参与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按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保费,个人不缴费,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的医保费年限计入本人的医保缴费年限。
单亲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您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到街道做认定。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眼,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保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 2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1-29 04:49
一、养老保险转移有四个环节: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这个网站是: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二、具体流程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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