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转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到,最后摩托车主掉了6颗牙齿,脑部淤血什么的,说什么已经看了2~3万了,一直催着我垫付医药费。因为我是全责,我已经垫付6000了,让对方家属写了欠条!对方家属还要我在垫付6000左右,谁告诉我还要垫付吗???如果垫付,光凭欠条还能向伤者家属要回这些垫付的钱吗?要是最后伤者家属不给我看伤的发票怎么办???我是不是垫付的钱拿不会来了?保险公司那边也没法报了吧???
特急!请各好心人帮忙!!!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问题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2 11:34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3-11 15:4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拾荒鲤
- 2021-03-11 17:13
你应当直接到医院缴纳医疗费,医院出具小票,到时可以换发票。保险公司赔偿是对你而不是受害者。6颗牙齿脱落达到十级伤残,受害者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你应当与受害者家属多沟通多协商,共同处理好此事,因为大部分钱可以让保险公司承担。
顺祝吉祥于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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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3-11 19:28
如果你负交通肇事的主要责任,你应该垫付,但考虑到交通故事可能未认定,希望你在垫付部分的同时也可让对方垫付部分,这样在责任认定后,再按比例交付相关医疗费用。记得,在垫付下笔的同时一定要和对方索要上笔费用的收据,否则日后你向你的保险人索赔时会很麻烦的。
- 2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3-11 18:37
对于医药费垫付问题,保险的做法是亲自到医院缴费窗口缴纳医疗费,并保管好相关的单据、发票,以便日后处理赔偿事宜用以证明你已履行交付义务。当事人不给你发票你就先不要支付,或者可以一同到交管部门调解,以确保自己的权利。
你提到已经投保了交强险,根据规定,受害人在事故中致损,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属于机动车之间碰撞的,按照事故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如果你已经向受害人垫付赔偿,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赔偿你已垫付的赔偿金额。
但是,在交强险赔偿项目中,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1万,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万,财产损失费用是2千,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保险公司是承担的。比如在你这个案子中,当事人要求你垫付医药费1万2,如果你在向保险公司主张时,保险公司最多只会赔偿你1万,剩下的2千你得自己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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