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应该是民事案件
某人有一张欠条,现在不承认,法院经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他本人字迹,一审败诉,二审败诉,现在他以法院选择鉴定机构未征求他意见为由,上诉到最高法院。
1.我是否可以不应诉,理由?
2.法院为经过双方意见,选择鉴定机构是否可行?鉴定结果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而拒绝他的再次鉴定,毕竟一审 二审他都输了。
案件应该是民事案件
某人有一张欠条,现在不承认,法院经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他本人字迹,一审败诉,二审败诉,现在他以法院选择鉴定机构未征求他意见为由,上诉到最高法院。
1.我是否可以不应诉,理由?
2.法院为经过双方意见,选择鉴定机构是否可行?鉴定结果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而拒绝他的再次鉴定,毕竟一审 二审他都输了。
你好:
1、一二审结束了,你可以强制执行他,他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受里不受理还不一定呢,最高院如果受理了的话,你就要应诉。
2、法院可以自己选择鉴定机构。鉴定记过当然有效。
你的问题,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
如果最高法院决定再审,那你不能不应诉,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拒不到庭,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