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尔享有“遗传学之父”的美誉,他的成功与豌豆杂交实验密不可分。下列有关叙述中,错误的是D
A. 孟德尔选用豌豆的原因之一是豌豆花大,易进行人工杂交操作
B. 进行不同性状的豌豆杂交,须在开花前进行去雄处理
C. 孟德尔设计的“测交实验”是对其推理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检验
D. 孟德尔据一对性状杂交实验做出了“性状是由位于染色体上的遗传因子控制”的假设
孟德尔享有“遗传学之父”的美誉,他的成功与豌豆杂交实验密不可分。下列有关叙述中,错误的是DA. 孟德尔选用豌豆的原因之一是豌豆花大,易进行人工杂交操作B. 进行不同性状的豌豆杂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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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31 01:05
- 提问者网友:寂寞撕碎了回忆
- 2021-01-30 12:3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1-30 13:31
A. 孟德尔选用豌豆的原因之一是豌豆花大,易进行人工杂交操作B. 进行不同性状的豌豆杂交,须在开花前进行去雄处理C. 孟德尔设计的“测交实验”是对其推理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检验(答案→)D. 孟德尔据一对性状杂交实验做出了“性状是由位于染色体上的遗传因子控制”的假设解析:选用豌豆的原因:纯合子,相对性状明显,豌豆花大,易进行人工杂交操作,故A正确。豌豆杂交,须在开花前进行去雄处理,避免自花传粉,故B正确。孟德尔提出成对遗传因子在形成配子时分离,单独进入不同配子,为了验证假说,将F1与隐性个体杂交,根据子代性状分离比验证F1遗传因子组成,故C正确。孟德尔据一对性状杂交实验提出基因分离定律,萨顿做出了“性状是由位于染色体上的遗传因子控制”的假设,故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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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1-30 14:15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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