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所签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5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09 09:41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11-08 21:48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所签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11-08 23:07
有效。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只要该分公司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只要该分公司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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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11-09 02:51
无效 分公司只能做总公司分配下来的任务啊!除非他已经承包了
- 2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11-09 01:55
一般分公司是没有合同专用章的,如果没有盖章,一般是无效合同。
- 3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11-09 00:36
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的话,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所签合同是无效的。
- 4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11-09 00:20
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人格,所以不能独立对外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不过,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得到总公司的追认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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