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2000年时离婚了,那时我和妹妹还没成年,被判给母亲抚养。2008年父亲再婚,但是新婚妻子却在半个月后失去踪影,离婚也离不成。
我父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有工作单位,有父母,有兄弟姐妹。但是这些年基本上是我和妹妹在处理父亲的事,因为我父亲的父母、兄弟姐妹都不太愿意照顾一个精神病人。
我想问,我们被判给母亲抚养还要承担父亲的监护责任吗?
父亲的监护人应该是谁?
子女判给母亲抚养,子女还要承担父亲的监护责任吗?
答案:6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4 08:42
- 提问者网友:龅牙恐龙妹
- 2021-03-13 20:5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3-13 22:15
1、《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的除外。”
3、父母对孩子都有监护权。
4、父母离婚后,如果男方有监护能力,并且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监护权的情形的,男方仍有监护权。
2、《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的除外。”
3、父母对孩子都有监护权。
4、父母离婚后,如果男方有监护能力,并且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监护权的情形的,男方仍有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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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3-14 02:36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父母离婚后,虽然母亲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但并不因此解除父母子女关系,子女对母亲仍然要承担赡养义务。
- 2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3-14 01:42
肯定要继续下去!你父亲去世后,你姥爷还在,你就是继承人,继续监护姥爷,要学会对姥爷还,你才是真正的好孩子!没有姥爷就没有你妈妈,没有你妈妈就不会有你。
- 3楼网友:鸠书
- 2021-03-14 01:31
这个应该会吧,父亲的监护人应该是子女,妻子...不光是你和妹妹来承担的。
- 4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3-14 00:20
不管你父亲的情况如何,你是父亲的孩子,应当尽你的全力来帮助你的父亲。至于赔偿,当然应该尽己全力。
孝敬父母是人最大的福分。父母就是我们的根,根不扎实,枝叶不可能繁茂,人生的幸福圆满愿望不可能成就。
表面上看,尽孝是在付出,可知道上天给你孝敬的报偿,是付出的千千万万倍甚至还不止。
- 5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3-13 23:44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
你父母离婚后,你无论随谁共同生活,另一方也还有抚养的义务;
同时,待你成年后,对父母也都有赡养的义务。
2、按你所说情况,你父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应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法律规定的一般的监护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你父亲与你母亲已经离婚,首先你母亲不是监护人,你父亲现在的配偶下落不明,也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你和你妹妹是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职责。
大体就是这样。有什么再问。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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