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先生在他的朋友小王与一家公司的商业投资合同上做了见证人,而且因为小王与这家公司都跟P先生有往来,为了安全,小王将投资款项转到了P先生的银行帐号上,随后P先生将钱转给这家公司。几个月后,因为金融危机的关系,这家公司宣布倒闭,这使得小王不能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自己的回报及原有的投资款。小王认为既然当初钱是转给P先生的,那么既然这家公司倒闭了,那就只能从P先生那里要回钱了。之后几个月,小王一直对P先生进行恐吓威吓,强逼P先生还回投资额并应该继续按合同补给自己利润。P先生很无奈,不知道是否应该替这家公司清还这笔款项!
想问问P先生作为合同的见证人,是否有责任偿还这笔债务呢?而且小王对于P先生进行的恐吓骚扰,P先生是否可以报警对其进行保护或是勒令小王停止骚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