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注册了一个新的子公司,公司名字及法人代表都变更了,现在公司部分员工要脱离原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如何处理以下几个问题
1、工龄延续问题?新公司刚成立的,如果续签怎么能有四五年的工龄员工。
2、社保、公积金缴费的问题?如果在新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就有一个开户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3、是劳动合同变更妥当还是重新签订妥当?
4、如果重新签订是否必须先解除劳动合同,再重新计算工龄?
求大神支招,如何处理最为妥当。
关于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公司名称和法人变更后,劳动合同签订问题?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7 00:28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03-16 20:0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逐風
- 2021-03-16 21:01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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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狂恋
- 2021-03-16 22:28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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