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公司要求签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没有签名,这份合同是一式三份的,但是现在一个月了还没给我一份,同时还要求签一份附带合同(只有一份),该合同是有关辞职的规定,试用期未过或未做满半年需扣200元的物业管理费,且还要提前26天,我当时想不就是做半年吗,可现在觉得不适应想辞职,还没过试用期,老板说,辞职要按合同规定来办。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谢谢你的回答,能帮我具体指出哪些规定是违法规定的吗?并且我也知道试用期只需提前3天上交辞职书辞职即可,但我就是不想不被扣200元钱,可是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来说服。
这样的劳动合同及其附件有效吗?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6 15:32
-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12-25 18:1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12-25 19:30
法律上来说合同整体是有效的,因为这是当时你们真实意愿的表现,但上面的某些规定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应视为无效的规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12-25 20:06
劳动合同附件是劳动合同组成部分,必须附在合同后面,而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然,劳动者找公司索要。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