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实习期和试用期是一样的吗?有本质的区别吗?我在一个厂(在学校招聘会上应聘的一个厂)实习我可以说我在一个厂正式上班吗?前面的实习期可以说成试用期吗?在实习期上损害的劳动权利可以用试用期的一些相关法律告吗?
2我在厂里干了三个多月,才与我们签合同,签的是两年的,但是在合同是上厂方又加了两个月,请问厂方违反了那些法律啊?(合同一式两份,两份都在厂里,我们一份都没,我们应该怎么办啊?)不是法律上规定合同期限在一年上三年下的试用期就不能超过2个月的嘛,我想我们一来就是三个月试用,后又无故增添了两个月,工作一直没变,所以我认为后两个月更是违法噶?遇上这类问题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3在实习期(或者说试用期)的第一个月不给我们算加班工资(第一个月事情很多基本上每天都是加班加点的干,基本全体力活),我现在工作快半年了,那笔钱怎么算啊?还有就是要求单休却没加班工资的,每个星期六天班,不足的则被扣钱!周末这些加班全是100%的加班工资来算的,一个月4个周末,长期要加2个周末以上!请问我能向厂里提出要求赔偿吗?还有就是我们第一个月实习(试用)没加班费说是我们是固定工资到第二个月请了6天假被扣了钱,试问下加班不算,请假就扣钱。这个违反了那些法律啊?而且这种情况严重的影响了我们以后工作的积极性,对我们以后的涨工资和升职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消极影响,这点可以申请赔偿吗???
4无论在前面的三个月实习期(试用期)还是后面无故延长的两个月试用期甚至到现在转正了都没按国家规定给我们买社保等,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啊???厂触犯了那些法律啊???
5请问成都三环路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啊?我们才来的时候是700元/月不包吃,,请问是不是低于了成都的最低工资标准啊?加班的工资标准是多少啊?我们才来的时候的3.8元/时,而且还特累,工作的机修和电工,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啊???厂方违反了那些法律啊?
6在合同上写的是次月中旬发工资但是一般都要在次月的最后一天或者次月的次月才发工资,加班、补助、绩效奖金更是三四个月都没发下来,请问我应该怎么去要啊??而且工资的底单给不给我们一份,有时连自己加班时间都看不到,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啊???厂触犯了那些法律啊???
7如果试用(实习)期工资低于了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又一而再,再而三的延长实习期(试用期)又不发加班工资,社保也没等等是不是厂方应数罪并罚啊?
8 如果合同不具备劳动法第十七条中的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项那合同成立吗?合同上没写这些,实在是严重损害了我的劳动权利啊!还签合同时是一式两份,但两份都在他那,如果厂方在合同的备注上乱加点什么啊?我该怎么办啊??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啊???厂触犯了那些法律啊???
9如果厂方违反了以上法律法规,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啊???厂触犯了那些法律啊???我可以马上辞职吗?或者交申请被迫立即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吗?如果厂不签收,我应该怎么办啊???
10合同上没写工资报酬,只是口头约定的,1000元/月以上,但到发工资那天却发现只有800,我可以告他合同欺骗吗?工资包括岗位津贴和加班吗?
11如果更变工作地方,我是不是可以申请重新签订合同啊?
12请问如果我要申请劳动维权我应该到什么地方去啊?成都地区,会不会因为申请了劳动维权就被被追离厂宿舍等等这些问题啊???如果因为我申请劳动维权后,厂方少发或者甚至不发我们上班时应得的绩效奖金这些,我又该怎么办啊???
13成都地区在那维护自己的劳动权利啊??最好有联系地址,谢谢
希望各位哥哥姐姐帮帮小弟,小弟在这谢过了,那怕是知道一句两句的都没什么关系,深情的谢谢各位对我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