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医疗费由公司负责,那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能像公司索要吗?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4 23:36
- 提问者网友:活着好累
- 2021-03-13 22:56
工伤期间医疗费由公司负责,那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能像公司索要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3-14 00:11
必须要啊!
首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费不是一个概念。医疗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在伤者治疗结束后发给伤者的补助金。
而医疗费,如果你们公司上报工伤事故及时的话,医疗费大部分是会被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如果你们公司没有及时上报工伤事故,那么医疗费本来就该公司自己承担。
首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费不是一个概念。医疗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在伤者治疗结束后发给伤者的补助金。
而医疗费,如果你们公司上报工伤事故及时的话,医疗费大部分是会被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如果你们公司没有及时上报工伤事故,那么医疗费本来就该公司自己承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3-14 00:58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