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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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02 14:27
- 提问者网友:浩歌待明月
- 2021-05-01 17:50
我们结婚六年了,有个五岁的女儿,现在因为感情不合,想协议离婚,但不知道怎么样去写才有法律效益,而且是否写好双方签名就可以了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5-01 18:14
是啊,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方利益,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行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佘樂
- 2021-05-02 00:05
我帮你写啦
- 2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5-01 22:35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不可以,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 3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5-01 21:26
范本网上很多,基本都格式化了,你随便找一个再补充下既可以。
协议离婚也要经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才有效的。以下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离婚部分希望对你有用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4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5-01 19:54
将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都写清楚就可以了。两个人带着结婚证书、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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