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跑了。大房东不让我搬东西.我私自搬走负法律责任么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21:01
- 提问者网友:夢醒日落
- 2021-02-19 00:30
我12年2月份搬进去的.现在是13.1月份.但是二房东欠了四个月房费跑了..大房东要求我补交二房东欠的欠.不然不让我搬走.我和二房东没有签订合同.只有一个押金的单子(可以已经丢了) 每个月的房费也没有票据..如果我直接搬走我的东西.需要负法律责任么这里边谁的责任比较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2-19 00:48
你们是连环租赁合同关系,你只与二房东有合同关系,与大房东没有合同关系。大房东强制留置他人物品是侵权违法的行为,可以报警或者起诉解决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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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2-19 01:53
这个房东是没有责任的, 从某种程度上,大房东也是受害者。 即使大房东收取二房东的保证金,也没有义务赔付给你。 从二房东租房,一定要看二房东的租约,其中能否转租?租期?这两项是重点。还有就是租金给付的方式。 你的租约不能超过二房东的租期。 另外付房租方式能一个月一付,就一个月一付。3个月也行。 但千万不能半年一年一付i。 曾有这样的诈骗案。 某二房东租大房东房子,租金一月一付每月3800。加上押金,也就是二个月的租金7600。 付钱时称做生意正好进货,资金周转困难,要求缓一缓,先付4000,称就算3800押金,第一个月底再付4000;多的400元就算利息。大房东一想,反正押金在手了,也就同意了。 然后二房东低价转租给散客,并收取了一年租金(道理也充分,比周围价低,一年预付,也算合理,正因为急于进货缺钱才低价出租的)。 然后人消失了。 大房东一个月上门要房租,人找不到; 只能要求租客搬走;闹到法院,法院支持大房东。 房屋的所有权归大房东,其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房客只能搬出,公安继续通缉该二房东(实际上是诈骗犯) 这个过程一折腾,又一个月过去了,大房东实际二个月只收到4000; 房客们更是郁闷,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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