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学术探讨:请问英语里介宾短语可作主语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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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14 18:15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1-14 14:22
纯学术探讨:请问英语里介宾短语可作主语么?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1-14 14:31
你好。不可以。介词本身不具备做主语的条件。
提问:乘公共汽车从广州到佛山需要50分钟
采纳答案:From Guangzhou to Fuoshan requires a fifty-minute bus-ride.
这个句子必须这样改写:
It is a fifty-minute bus-ride from Guangzhou to Fuoshan 或者:
It takes 50 minutes to go by bus from Guangzhou to Fuoshan / between Guangzhou and Fuoshan
这样的错误答案被采纳,是对应试学生的误导,也表明了答题人的CHINGLISH占据主导,对真正英语的一窍不通,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英语语感,只是借用英语文字来表达他的汉语。 (我要说明一下,我对事不对人,望答题人理解)追问谢谢高手点拨一二。
主要是在汉语里看到赞成的说法(以上俩篇参考文献),比如“从广州到佛山需要50分钟。”这句从汉语语法角度成立,证明了在汉语里,介宾式可作主语,故想求证英语里是否有对应说法。追答在英语中不能成立。因为英语中表达时间,路程距离已经明确规定需要用IT做主语。英美本国人都是遵循这一用法来表达他们(用多少时间从A地到B地的行程)这一概念的。
提问:乘公共汽车从广州到佛山需要50分钟
采纳答案:From Guangzhou to Fuoshan requires a fifty-minute bus-ride.
这个句子必须这样改写:
It is a fifty-minute bus-ride from Guangzhou to Fuoshan 或者:
It takes 50 minutes to go by bus from Guangzhou to Fuoshan / between Guangzhou and Fuoshan
这样的错误答案被采纳,是对应试学生的误导,也表明了答题人的CHINGLISH占据主导,对真正英语的一窍不通,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英语语感,只是借用英语文字来表达他的汉语。 (我要说明一下,我对事不对人,望答题人理解)追问谢谢高手点拨一二。
主要是在汉语里看到赞成的说法(以上俩篇参考文献),比如“从广州到佛山需要50分钟。”这句从汉语语法角度成立,证明了在汉语里,介宾式可作主语,故想求证英语里是否有对应说法。追答在英语中不能成立。因为英语中表达时间,路程距离已经明确规定需要用IT做主语。英美本国人都是遵循这一用法来表达他们(用多少时间从A地到B地的行程)这一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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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1-14 18:03
It takes 50 minutes to take the bus from Guangzhou to Foshan. 语言都是习惯问题,没的对错,这中表达最地道,最书面,外国人最习惯,介宾短语很少作主语。追问谢谢!其实这是我个人最心仪的表述,开始对上链接,我回答就这种it takes some times to do something句式,地道且简练;惜提问人采纳太快,刚上传、发现已采纳最佳。
别的不说什么,只对采纳答案中介宾式主语较好奇,恕我力菲,尚未查及定论(网上两派争执不休),希望找出英语领域类似吕叔湘级别大师的定论。
以上中文参考文献基本肯定:汉语允许有介宾主语,英文呢?能帮找些教科书、权威定论么?或推荐一本专业书?
别的不说什么,只对采纳答案中介宾式主语较好奇,恕我力菲,尚未查及定论(网上两派争执不休),希望找出英语领域类似吕叔湘级别大师的定论。
以上中文参考文献基本肯定:汉语允许有介宾主语,英文呢?能帮找些教科书、权威定论么?或推荐一本专业书?
- 2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1-14 17:10
有人用,不表示就是大众接受的。貌似语法正确的,并不一定实用起来顺口追问谢谢。不过我更想知道的是——英语里支持、或反对的证据;现在都讲证据。
汉语里,语言学大师吕叔湘老先生表了态,认可“介宾短语可作主语的”(见上述两篇参考文献),英语范畴,恕我力菲,没找到。阁下能帮帮忙么?
再次感谢。追答一般的,英语句型都是要 主 谓 (宾)(状)
主语是名词性的.介宾短语是表状态的作修饰讲的一类短语。
英语语法规定主语可以用名词,名词词组,名词性从句(what/who/where/whether/why/how/that等带的从句),不定式,-ing, 代词。
此外,刚才有人回答说这句话是介宾短语做主语In England is where I met him.
我解释下,这是英语中的语法现象 倒装, 表示地点的状语放在句首,后面句子用完全倒装(状+谓语+主语),这句话的主语是where I met him,就是我说的名词性从句的一种。追问探讨下语法而已,想找找英语领域类似吕叔湘级别大师的定论,或权威教材,能帮推荐谁谁、或谁谁的教材专著么?追答语法上,就章振邦,张道珍
语言学 文秋芳
汉语里,语言学大师吕叔湘老先生表了态,认可“介宾短语可作主语的”(见上述两篇参考文献),英语范畴,恕我力菲,没找到。阁下能帮帮忙么?
再次感谢。追答一般的,英语句型都是要 主 谓 (宾)(状)
主语是名词性的.介宾短语是表状态的作修饰讲的一类短语。
英语语法规定主语可以用名词,名词词组,名词性从句(what/who/where/whether/why/how/that等带的从句),不定式,-ing, 代词。
此外,刚才有人回答说这句话是介宾短语做主语In England is where I met him.
我解释下,这是英语中的语法现象 倒装, 表示地点的状语放在句首,后面句子用完全倒装(状+谓语+主语),这句话的主语是where I met him,就是我说的名词性从句的一种。追问探讨下语法而已,想找找英语领域类似吕叔湘级别大师的定论,或权威教材,能帮推荐谁谁、或谁谁的教材专著么?追答语法上,就章振邦,张道珍
语言学 文秋芳
- 3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1-14 15:40
It's a 50-minute bus ride from Guangzhou to Fuoshan.
我会这样说,至于语法,我不会去纠缠的
其它的可以说语法正确,但英语不一定这样表达
我会这样说,至于语法,我不会去纠缠的
其它的可以说语法正确,但英语不一定这样表达
- 4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1-14 15:31
个人感觉介词短语做主语应该是可以的,但这种情况很少,仅口语中较多。
例如:In England is where I met him
当介词短语比较冗长时,一般用it 作形式主语。本例可翻译成:It takes fifty minutes from Guangzhou to Foshan by bus.
例如:In England is where I met him
当介词短语比较冗长时,一般用it 作形式主语。本例可翻译成:It takes fifty minutes from Guangzhou to Foshan by b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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