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问题第一:女方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在男方妈妈手坏掉的时候女方愿意承担家里的一切事情(可是他们家还说你是自己做的没有人让你做)
第二:当女方向男方提出订婚的事情,男方妈妈就说女方贪他们的钱。(贫良心的说女方自从和男方在一起一年都没有买过一件衣服,别更说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第三:他妈妈有洁痞,不管女方做任何事情他妈妈都要嫌东嫌西的。(女方一直忍着)
第四:女方和男方妈妈出去玩,遇到外人的时候别人问男方妈妈女孩是谁?男方妈妈就说是厂里来玩的人(其实应该是女朋友。女方心很寒)
第五:现在只要一吵架,男方的儿子和他妈妈都和女方一个人吵,女方给他儿子洗衣服么,他儿子说是你自己要洗的我没让你洗,(为什么女方会对他洗衣服还不因为她爱他吗?还有他有狐臭。女方都没嫌弃他,他们家到反而来嫌弃女方了。吵架之后动不动就要赶女方走。这算什么道理。
像这样的情况男方赶女方出去,女方是否可以去法院告他们家的。并且给于一定的补偿。
希望大家可以给我一些法律的知识。并要是有律师可以介绍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