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6 04:22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05-05 09:40
我是2010年6月14日乘坐公交车出了车祸,住院50天,造成脑震荡,至今还有头痛头晕现象,没有去鉴定,不知道这样能不能鉴定;左脸眉上造成3.5cm的伤疤,当时已经见到骨头了,缝了7针;右边多处软组织受损,现在我还没有去上班,身体受不了,事故也还没有处理,我想咨询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索赔哪些方面的费用,大概是多少合理,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余生
- 2021-05-05 09:52
赔偿的范围包括:
1,你的一切医疗费用,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
2,治疗休息期间的实际收入补偿即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
3,残疾赔偿金,其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
4,残疾赔偿金,其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
5,恢复身体营养费用,
6,受伤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住宿伙食费用。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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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5-05 11:13
交通事故报告应该出来了,看责任怎么划分,应该去鉴定一下,如果能定残的话赔偿方面会很多,具体的如医疗费啊,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等,关键还是要看事故责任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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